东北亚语言文学与翻译国际学术论坛章程

发布时间: 2016-06-15 17:43 作者: 浏览次数: 1,826 次阅读 字号: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 名称  中文名称为东北亚语言文学与翻译国际学术论坛(以下简称“本论坛”), 英文名称为 Northeast Asia Symposium  on Linguistics Literature  and Translation(简称”NAST”) 。

第二条 性质本论坛为非官方非营利性、定期定址的国际学术社会民间组织。

第三条 宗旨

1、立足中国东北西北和亚洲国家,促进和深化本地区内和本地区与世界其它地区间的学术交流、协调与合作;

2、为学校等专家学者等提供一个学术交流的高层对话平台;

3、通过论坛与政界和研究机构及学术界建立的工作网络,为论坛理事与理 事之间、理事与非理事之间日益扩大的学术合作提供服务。

第四条秘书处地址中国·沈阳市

第二章 业务范围

第五条 本论坛的业务范围

1、举办论坛和研讨会,研讨中国东北西北和亚洲语言文学、 翻译、外语教育教学、地域   民族文化、东学西渐等领域及世界文化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;跟踪影响全球和地区学 术的动向;搜集和发布相关信息;

2、促进和加强各国各校与研究机构等实体之间的合作关系;创建和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 研究及培训中心,为社会团体提供先进的学术经验;收集论文,编辑出版进入国际检索(CPCI)的国际会议文献录。

3、修改通过本论坛章程,选举新一届常务理事会,通过下届论坛时间地点和承办单位决议;

4、其他事项。

第三章 理事和单位理事

第六条 理事本论坛有个人理事和单位理事。

1、参加论坛并在本论坛国际会议文献录投稿发表论文的为个人理事;

2、参加、承办和赞助本论坛活动的单位为单位理事。

第七条 理事条件1、有加入论坛的意愿;2、遵守论坛章程;3、履行论坛理事义务。

第八条加入申请人按照论坛规定的程序,填写登记表,由组委会核对,报大会通过。

第九条理事和单位理事权利

1、论坛大会发言权、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2、对论坛理事大会及其他活动议题的建议权;

3、获得论坛提供的信息,使用论坛网站的学术信息数据库;

4、委托论坛就其所关心的问题举办专题研讨会;

5、享有论坛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或赞助权;

7、享有被授予“东北亚语言文学与翻译国际学术论坛理事”等荣誉证书权;

8、享有论坛组委会赋予的其它权利。

第十条理事和单位理事义务:

1、遵守并执行论坛决议;

2、遵守论坛章程及有关规定;

3、按时缴纳理事费并参加相关活动;

4、保护论坛合法利益;

5、依据论坛有关规定交纳会务费;

6、向论坛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与信息;

7、论坛组委会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。

第四章 组织机构组成

第十二条 理事大会和组织机构

论坛的组织机构层次是:

1、论坛理事大会,即为每两年举行一次的论坛;

2、组委会是论坛的执行机构,推举常务理事人选,大会全体 理事选举通过。组委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,也可以采用非会议方式进行。

第十三条主席、副主席、执行主席和副执行副主席等

1、理事大会选举出主席、副主席、常务理事、执行主席、执行副主席、秘书长、执行 秘书长,秘书长助理,由此组成常务理事会;

2、主席、副主席、执行主席、执行副主席、常务理事人选是根据区域、性别、年龄更替、学术学科单位均衡和工作之需的原则所产生;

3、主席、副主席、执行主席、秘书长、执行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为组委会成员,实行秘书长负责制;

4、执行主席由东道地的论坛副主席担任,执行秘书长人选由执行主席推荐,任期   为2年。

5、以上人员由出席论坛理事大会的半数以上理事选举通过。

第十四条 组委会决议的产生

组委会决议由出席组委会会议的全体成员以简单多数通过并生效。组委会也可采取非会议形式对论坛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做出决议。

第十五条 执行主席职责

1、主持组委会会议和理事大会;

2、监督有助于实现论坛宗旨、促进论坛利益的中长期计划和项目的制定;

3、经组委会授权,可代表论坛签署协议性的、和行政性的往来文书和函件;

4、向理事大会报告组委会的工作;

5、行使组委会赋予的其他职责。

第十六条 秘书长 秘书长为本论坛的首席执行官,其职责如下:

1、负责论坛的日常事务,对外代表论坛;

2、负责主持除论坛理事大会之外的论坛所有会议及召集组委会会议;

3、执行组委会的规章制度;

4、提请聘用和解聘秘书处职员;

5、提出调整论坛事物的议案,报组委会审议批准;

6、负责执行组委会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务。

第十七条 秘书长助理   秘书长助理人选由副主席单位委派出人选。

第五章 名誉主席顾问 学术委员会 编辑委员会

第十八条  1、名誉主席和顾问 本论坛按届推举学科领导和著名学者担任本论坛 名誉主席和顾问,由组委会审核认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、学术委员会 学术委员会是本论坛学术研讨决策和优秀论文权威评审机构, 由组委会推选出主任委员1人、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。

3、编辑委员会 由组委会和学术委员会确定,负责审改编辑进入国际检的  国际会议文献论文集出版。

第六章财务管理和论坛解散

第十九条经费来源1、论坛会务费;2、赞助捐款;3、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二十条财务管理由执行主席负责,承办单位亏盈自负,向组委会报告。

第二十一条解散程序1、论坛解散议案在经组委会审议后,提交论坛理事大会;  2、理事大会根据上述议案,做出解散论坛的决议;

第七章 附

第二十二条       1. 本章程由理事大会通过生效;

2. 本章程草案解释权在组委会。